各二级学院、五年贯通培养中职校:
根据《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做好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2026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五年贯通培养学生)。
二、评选推荐数额
全校优秀毕业生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10%的比例进行评选。包括五年贯通培养学生在内各二级院部评选推荐数额分配如下:
二级院部 |
校优秀毕业生数 |
海尔学院 |
125 |
信息学院 |
95 |
生物与化工学院 |
94 |
旅游学院 |
81 |
商学院 |
98 |
教育学院 |
87 |
艺术学院 |
100 |
体育健康学院 |
39 |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违纪处分但已解除;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不及格、重修、补考现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每学期素质评价优异;
5、在校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等可优先推荐;
6、特困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和审批程序
(一)评审推荐。各二级学院、中职校负责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并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数额,在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具体评审推荐,确定初审名单,在本二级学院、中职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中职校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4月20日10:00前将《2026届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纸版统一交相对应二级学院,纸版加盖中职学校印章。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汇总中职校初审名单,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10:00前将附件1的纸版交学生工作部(厚德楼213办公室),电子版发学生工作部邮箱,完成推荐工作。中职校所交材料留二级学院备案。
(二)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对各二级学院、中职校推荐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统一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二级学院,学校将取消其评选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名单。
4月27日—4月28日,各二级学院同时组织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完成《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填写工作。
(三)材料归档。《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以二级院部为单位加盖相应印章后,一份交学生工作部留档,一份由二级学院、中职校负责将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二级院部负责对接并指导相应中职校完成此次评选工作,附件1严格按照模版提交上报(不合格者做退回处理),附件2需要盖学校行政章,由学生工作部统一进行用印申请,流程通过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前往院办盖章。
(三)对毕业离校前有科目考试成绩不及格,不能按期毕业的,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材料。
(四)对优秀毕业生,授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学校统一制式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